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根据通理工〔2023〕70号《关于印发<南通理工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践锻炼对象
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但没有3年企业工作经历或未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实践锻炼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实际,制订本学院教师下企实践锻炼计划,统筹规划安排教师下企实践锻炼,每次不少于10天,五年内累计不少于6个月。教师实践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规模,企业业务与教师专业具有较高的匹配度。
三、实践锻炼过程管理
1.2024年7月4日前,人事处发布南通理工学院教师下企业锻炼通知。
2.2024年7月4-10日,教师需如实填写《2024年暑期下企业锻炼汇总表》《教师下企实践锻炼申请表》,详细填写实践企业基本信息(含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教师实践时间、内容、预期成果(具体结合《通知》内容)等,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人事处审批。
3.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对教师下企业锻炼得任务量化,鼓励教师在锻炼中及时发掘学术毕设课题、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得难题,探索产学研合作项目。
4.2024年暑假期间,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送教师下企,并对教师下企实践锻炼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过程管理,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5.2024年8月26-31日,教师下企实践锻炼结束后,下企业锻炼教师填写《南通理工学院教师下企实践锻炼考核验收表》,并一同将《南通理工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记录本》以学院为单位报人事处。
6.2024年9月1-30日,人事处会同二级学院、教务处、科产处及相关专家组织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星级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四、其他
1.教师下企实践锻炼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实践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填写实践手册,以备检查和考核。
2.下企业锻炼材料需如实填写,若发现材料虚假,则暂停申报“双师双能”教师资格一年,并给予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3.请各学院将《2024年暑期下企业锻炼汇总表》《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纸质、电子材料于7月10日前交至人事处姜老师处,联系电话0513-85603133。
南通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