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部)职责
一、组织工作
1.提出学校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及换届改选方案。
2.负责学校二级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及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考核工作。
3.负责党的建设、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负责党员发展、报表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等日常工作。
5.负责党校日常工作。
二、人事工作
(一)人事管理
1.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及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工作。
2.负责学校人员招聘、合同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归档工作。
3.负责人才队伍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
4.负责辞职、辞退、退休、离职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工作。
(二)师资培养
1.负责全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工作。
2.负责全校教职工职称评聘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进修、继续教育、读硕读博及其它工作。
4.负责全校教师“双师”、“骨干教师”、“青蓝工程”、“导师制”、教师下企锻炼审批及省级优秀教师评选推荐等工作。
(三)劳动工资
1.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奖金的计算、审核,五险一金的交纳。
2.负责向南通市人才储备中心交纳高层次人才的保险、市劳务人员的工资等。
3.负责学校期权奖励的核算和奖金分配工作。
三、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