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4 年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处(部)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349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以主持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水平、实务能力和工作影响力为核心,团队需明确一个主要研究方向,成员一般为3-10人。

(一)主持人。

1.学校在职在岗人员;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副高级以上职称;

4.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或心理咨询工作10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原则上应为注册心理咨询师或注册督导师;

6.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有较强的影响力或示范引领作用。

(二)团队成员。

1.具有心理专业背景;

2.具备较强理论素养、工作能力与科研水平;

3.可与主持人、其他成员非同一单位。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可优先申报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鼓励高校心理学相关专业专职教师领衔或参与,鼓励校外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参与,酌情吸纳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辅导员参与

二、遴选名额

2024 年计划遴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 10个。每个高校可推荐 1 个对象

三、遴选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自愿报名工作室以主持人的姓名命名(即***工作室)并申报。团队成员由工作室主持人召集和遴选,经工作室主持人所在高校同意,以学校为单位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遴选材料

申报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申报对象情况统计表(附件 1,Word、PDF电子版各 1 份)

2. 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申报表(附件 2,纸质版一式 3 份,Word、PDF 电子版各 1份);

3.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出版或发表的代表性著作版权页与论文首页复印件,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复印件,注册心理师或督导师证书复印件,职称、职务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等)(纸质版一式 3 份,Word、PDF 电子版各 1 份)。

(三)请各主持人于7月1日(周一)前将相关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部)姜老师处,联系电话:0513-85603133。

 

 

 

                  组织人事处(部)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 2024年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申报对象情况统计表.pdf

附件2 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