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以主持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水平、实务能力和工作影响力为核心,团队需明确一个主要研究方向,成员一般为3-10人。
(一)主持人。
1.学校在职在岗人员;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副高级以上职称;
4.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或心理咨询工作10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原则上应为注册心理咨询师或注册督导师;
6.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有较强的影响力或示范引领作用。
(二)团队成员。
1.具有心理专业背景;
2.具备较强理论素养、工作能力与科研水平;
3.可与主持人、其他成员非同一单位。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可优先申报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鼓励高校心理学相关专业专职教师领衔或参与,鼓励校外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参与,酌情吸纳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辅导员参与。
二、遴选名额
2024 年计划遴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 10个。每个高校可推荐 1 个对象。
三、遴选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自愿报名。工作室以主持人的姓名命名(即***工作室)并申报。团队成员由工作室主持人召集和遴选,经工作室主持人所在高校同意,以学校为单位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遴选材料
申报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申报对象情况统计表(附件 1,Word、PDF电子版各 1 份);
2. 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单位申报表(附件 2,纸质版一式 3 份,Word、PDF 电子版各 1份);
3.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出版或发表的代表性著作版权页与论文首页复印件,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复印件,注册心理师或督导师证书复印件,职称、职务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等)(纸质版一式 3 份,Word、PDF 电子版各 1 份)。
(三)请各主持人于7月1日(周一)前将相关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部)姜老师处,联系电话:0513-85603133。
组织人事处(部)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