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营造教师爱生敬业、学生乐学向上、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南通精神文明建设内涵,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在全市开展第十四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突出“平凡之中见伟大,一点一滴显真情”,参评人物(群体)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辛勤付出,表现出可贵的精神品质,具有榜样性、示范性: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积极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爱岗敬业,事迹感人,得到师生高度公认;
2.热心教育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倾力助学兴教,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教育,为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人由各部门推举(含家长举荐)或个人自荐。在落实“双减”、急难险重、支教交流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推荐。
2.在通高校、市直学校(单位)参评候选人不超过1个。
3.经学校申请,上报市里的申报者,市评选委员会从征集到的候选人中,初步确定第十四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20个候选对象,将其主要事迹在媒体公开展示;根据候选对象事迹、社会反响和集体讨论意见,综合确定第十四届“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10个,其余为提名奖。2023年教师节公布评选结果。
四、有关要求
(一)把通知发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家长。
“感动南通·教育人物(群体)”推荐评选活动,是展示南通“教育之乡”形象、营造和谐教育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扩大知晓率,提高参与度,做好初评公示,把让广大师生和群众感动的典型人物(群体)推举出来。
(二)及时报送参评材料。
各部门于8月7日前将参评材料(见附件)电子、纸质稿件交至人事处姜老师,电话0513-85603133。
南通理工学院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