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为统一和规范2023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便于学校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今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要求明确如下:
一、涉及人员
(一)申报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申报高等学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校工作的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
二、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一)关于材料袋
1.申报教师、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统一使用省教育厅定制的职称材料袋(人事处提供,学院、部门统一领取),并按材料袋目录要求整理个人申报材料。
2.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按人事处提供的材料目录要求整理个人申报材料,材料袋自备。(目录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二)关于《评审表》
1、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和中级职务人员统一使用《南通理工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23年版)》。(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2.《南通理工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023年版)》封面上的“送审学科”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填写。(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3.《评审表》中需要本人签字的必须手写签名;需要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的须请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人员审核签字;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内容(如教学、科研),由组织人事处集中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4.《评审表》用A4纸正反打印,材料的左边留出2-2.5厘米装订边,表格线要求双面对齐。高级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中级职务评审表一式二份,初级职务评审表一式一份。
(三)关于《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需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2份,A4纸打印,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供三、二篇代表作。(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
(四)关于论文论著
1.须是任现职以来,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正式出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在增刊、内刊、专辑及论文集发表的论文均为无效论文。
2.要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不得超过10种,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种,并与《论文查询证明》一致。
(五)关于科研成果
申报教师、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的已结项并经鉴定形成的成果材料(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放在材料袋第二分册。
(六)其他证明材料
1.申报教师、实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材料,除《评审表》、《论文查询证明》和论文论著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组织人事处逐件审核。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格式(原件超过A4纸格式的,请缩小复印至A4纸)。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
(八)其他事项
1.有关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浏览、下载。
2. 中级职称评审QQ群:697563030,高级职称评审QQ群:65668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