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处(部)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302

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承担教学(含实训)工作,参加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且考试合格,见习一年期满,可申报助教或助理实验师。

(二)在教学或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截止至202112月底,取得本科学历满一年,参加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实习员。

(三)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截止至202112月底,取得本科学历满一年,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助教。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者据实填写《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的相关栏目,按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见习期工作小结。伪造学历、资历,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

(二)系部(部门)对申报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教学、管理工作能力,要认真进行考核,在进行民意测验的基础上签署推荐意见。

三、其他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的助教任职资格时间,从学校聘用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者填写《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可网上下载)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