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南通市第六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人事处(部)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528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南通市第六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并通过“南通市江海英才业务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报(http://gccrc.nantong.cn:8088/nantong/226-xz.html

第六期“226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6711日、197211日、19771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1. 申报。申请人认真填写《市第六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资格审核。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并报校党委会讨论。

3. 公示并上报。进行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报市有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市第六期“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广泛动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六期“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的,填写《申请书》,可直接进入第六期“226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同层次选拔名额。

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六期“226工程选拔条件的,填写《申请书》,可直接参加第六期“226工程同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

未参加期满考核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第六期“226工程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特别注意:归属部门填写为在通高校

2)市第六期“226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请各位老师分别将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和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于202237日(周一)前报行政楼207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电子档发姜舒,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60313

 

 

                                              南通理工学院

                                              2022222

 

附件:


 附件1:《南通市第六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关于做好市第六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推荐材料袋封面.docx

附件4:南通市第六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docx

附件5:(A3打印)南通市第六期“226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