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申报高级职务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2020年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含教师、教师外两大系列)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二、材料要求
(一)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20年12月31日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的学术成果,能代表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学术水平。
以下几种类型的成果,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①非第一作者的论文;②发表在增刊、内刊、专集(辑)、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③参编少量章节的论著;④会议论文。
(二)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须将3篇(部)代表作(一式3份)送3名校外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将2篇(部)代表作(一式2份)送2名校外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三)《同行专家鉴定表》(人事组织处工作动态网页中下载,17年3月发布)须用A4纸张双面打印,填写时不要对表格进行调整(表格不够填写处,单独另行加页)。务请注意《鉴定表》最后一页(即“五、鉴定专家签名页(B)”)要单独打印,不要和前一页打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
《鉴定表》第1-2页的第一、二、三项,第3页第四项中的“代表作题目”、以及第6页第五项中的“学校”、“申报人姓名”、“拟评职务”和“代表作题目”部分,由申报人填写。
(四)送出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材料,除论著可用原件外,论文一律使用复印件(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全部>、内容、封底、版权页)。代表作复印件须单独装订成册。除《鉴定表》外,其他材料一般不再返回学校。
(五)代表作原件(除论著外)在交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时一起交给学校人事处审验后取回。
(六)对照申报人员的代表作原件,人事处将对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核,如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人事处公章;人事处认真审核。
《鉴定表》内容,如无误,则审核人在第2页“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并签名,人事处统一盖章。
(六)送审材料须分别整理装袋,材料袋由个人自备(牛皮纸档案袋)。每个材料袋装1套鉴定材料,即: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报送3个材料袋,每个材料袋里包含1份《鉴定表》和3篇代表作复印件;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报送2个材料袋,每个材料袋里包含1份《鉴定表》和2篇代表作复印件。材料袋正面粘贴《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袋封面》(人事组织处工作动态网页中下载,18年3月发布)。
三、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凡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统计表》(人事组织处工作动态网页中下载,20年5月发布)。《统计表》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两种版本,纸质版须有各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部门统一报送至人事处。
(二)请申报人员统一在4月16日——21日将上述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
(三)人事处联系人:章筱茜 内线电话:8855;QQ:83519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