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培养对象
1.年龄35岁以下青年教师。
2.新进教师。
3.新转入教学岗位教师。
三、培养方式
采用多种途径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
(一)岗前培训
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新调(转)入教师岗位的人员到校工作后,必须参加学校举办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学校组织新教师集中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教育基本规律和理论,执行教师行为规范,提高教师职业道德。
(二)基本技能培训
1.普通话培训: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并取得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定期开展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新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三)教师能力培养
1.实行导师制:为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和导师双向选择,指导教师负责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指导学术研究,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2.名师讲坛: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教学名师的系列讲座,观摩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3.学历提升:根据师资建设和学科建设情况,学校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提高青年教师的学历层次。
4.国内外访学: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大学或国外大学进修深造,拓展视野,更新知识,掌握技能,培养能力。
5.短期研讨班: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选派骨干教师参加以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学术界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短期研讨班、讲习班。
6.下企实践锻炼:有计划组织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
7.组织教学竞赛: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及学校的教学竞赛活动,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
8.科研能力培养:通过科研立项和组建科技创新团体等形式进行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科研能力。
9.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培训:学校与江苏省师培中心合作,借助省师资中心的优势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四、组织管理
(一)构建校院两级培养体系
学校负责制定青年教师培养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落实培养措施和培养经费,保证教师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报学校备案;指导青年教师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方向,建立个人培养档案。
(二)制定培养培训规划
学校每年根据师资建设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于每年10月确定下一年的培养培训方案。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培养方案制定并上报本单位教师的培养计划,安排教师参加各种培养培训活动。
(三)加强培养培训的考核
二级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培养计划,学校每年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在每年年底总结培养工作,以增强教师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培养对象的管理与考核,培养对象的考核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各单位要增进对培养对象的了解,加强业务上的跟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教师是办学的第一资源。校、院领导要把青年教师培养作为师资队伍建设一项系统工程抓实抓好。学校由教师发展中心全面负责、二级学院明确专人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考核工作。
(二)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青年教师培养培训专项经费,按一定额度拨付给各二级学院统筹管理使用。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青年教师培养、进修,开展各项师资队伍建设活动。
(三)完善导师制
发挥老教师作用,实行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指导教师应由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担任。学科主任和指导教师要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进行考核,帮助青年教师达到培养目标要求。指导教师任务完成的情况应作为考核该指导教师平时工作的内容之一。
(四)加强过程管理
要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管理。青年教师的培养,要坚持在职为主、脱产为辅、在职和脱产相结合。要建立青年教师培养考核档案。各二级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地、实事求是地记录教师培养培训考核情况。青年教师的考核结果要与职务晋升、选送国内外学习、奖惩、调整使用相结合。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