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南通理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
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在职拟聘任上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一)公民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与南通理工学院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学校缴纳社会保险。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学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视为具有合格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承担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申请教育教学能力免测。
2.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
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
7月20日至8月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认定申请流程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安排
详情见附件2,具体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教务秘书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
时间:9月14日至9月17日。
地点:组织人事处(部)(行政楼207)。
教师资格认定封面(附件3)用A4纸打印粘贴在材料袋上,材料袋内所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申请人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格式见附件4);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冲印清晰。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未通过系统比对的学历信息,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通过系统对比的学历信息,无需再交复印件;
4.未通过系统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通过系统对比的证书,无需再交复印件;
5.“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应提交免考证明材料。免考证明材料可为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如本科毕业证书中未明确标注“师范”字样,则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 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5)。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和境外取得的博士学位应提交相应的认证书复印件。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
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通过试讲、面试两种途径进行。
(1)试讲: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班级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试讲(说课)后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试讲(说课)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影视表演、播音等特殊专业申请者,还需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面试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
试讲(说课)、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 分至 10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7.申请人体检表;
注意:体检由所在高校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直接返回给高校,不退还本人,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严重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申请人故意不参加检查或项目缺漏,或提出复查未复查的视同不合格处理。
8.提供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并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注意:社保缴纳单位应为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人才派出单位。
以上第2至第8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视为放弃教师资格认定。
(五)体检
请申报人员自行打印体检表(格式见附件6,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于8月21日至8月26日上午7:00自行前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空腹),在其他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在认定教师资格时不予认可。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师,添加QQ群785242568,便于信息沟通。
2.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确保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南通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22日
附件1-2020年南通理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docx附件2-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docx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pdf附件4-照片粘贴页.pdf附件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pdf附件6-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pdf